三明影剧院(修缮)项目预算审核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三明影剧院(修缮)项目预算审核;
2.比选人名称: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14幢;
4.项目规模:三明影剧院修缮项目内容为室内局部修缮改造等;
5.工程造价:建筑修缮工程费约85万元。
6.服务期限:7个日历天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主要对三明影剧院(修缮)项目各专业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其相关服务,具体以比选人下达的通知及图纸为准。
三、服务费用
实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中介服务取费最高控制价为 3500 元(含税金、包干价)。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
3.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各1名),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注册证书未注明专业的,可视为土建或安装专业。
4.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造价人员不得重复,且均应为比选申请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5.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6.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邀请书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3年 11 月 2 日15:00;
2.比选地点:三明明城文体传媒有限公司13楼1303室;
3.比选人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13960573337;
4.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签到。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邀请书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采用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格式自拟)中,按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后合格可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6 %)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且比选人支付给中选人的结算金额根据减少的增值税金额相应扣减,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