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28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城发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12日,市委巡察四组向市城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照单全收市委巡察四组的反馈意见,从政治高度推动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分层次开展思想动员,着力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正青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邓万明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室、权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按照第一责任人要求,全程跟进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带头研究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促具体整改事项,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委会议,跟踪协调巡察整改具体工作,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层层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四组对市城发集团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类提出整改措施139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经过检视剖析,进一步梳理汇总12项问题并形成清单,制定《市城发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征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推动逐项整改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建章立制。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实事求是原则,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开展主题教育检视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坚持融入企业中心工作、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察整改以来,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建立或完善制度58项,切实深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各项管理水平的新提升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新思想传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督促二级集团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3年9月12日,市物资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同时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物资集团党委及时以读书班、专题研讨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0月11日,文旅集团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未及时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以学促行。将“第一议题”学习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三是加强督查。集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市城发集团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城发党委〔2023〕20号),坚持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范围,督促所属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重要指示批示未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集团党委及所属二级集团党委已分别于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10月17日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系列重要论述、中央深改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以学增智、以学促干上下功夫。二是抓好示范带动。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讲堂”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掀起“大学习”热潮。2023年以来,集团党委及二级集团党委共组织集中学习93次、专题研讨25次,基层支部共集中学习 213次,专题研讨110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督促指导,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3年11月16日,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检查,对集团所属18个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调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落实。
(3)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集团及二级集团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制度。已组织重新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止2023年9月30日,共召开党委会学习4次,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4次。二是坚持以学促行。将“第一议题”学习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为基本遵循,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学习实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相关学习内容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范围,督促所属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年度党建述职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3位支部书记,已责成重新撰写。二是压紧主体责任。按照意识形态“211”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干部考核等重要内容。2023年集团党委及二级集团党委已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1月7日,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宣讲,邀请三明市委讲师团老师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
2.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5)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
①董事会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成立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结合企业实际,着手开展2024年度财务预算初稿编制工作。二是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22〕27号)等规定要求,制定了《城发集团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城发党委〔2023〕79号),成立“内控综合督查组”,将监事会监督职能融入日常内控督查,实行年度检查与不定期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发挥“大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三是认真落实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责,2023年10月19日,由集团总经理召集经营班子成员、各部室及权属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研究2023年集团董事会议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好总经理办公会职责,确保董事会研究事项落地见效。
②下属企业班子配备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分层分级管理,在下属企业班子配备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及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三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家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任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市文旅集团成立以来只有2名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的问题,于2023年7月补充配备市文旅集团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助理1名,已按“三定”编制配齐(市文旅集团现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经理助理1名),达到班子议事规定人数。二是对一级集团班子成员在下属三级企业兼任职情况进行梳理,仅发现巡察指出的1名班子成员同时兼任“三级子公司”负责人,针对该问题已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该同志兼任职务。
(6)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不够落实
①控股公司对项目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核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已组织有关人员调取监控,核对生产、过磅数量,排查可能出现的成品流失风险点,梳理矿区管理方面漏洞,经核查,未发现成品砂石料流失问题。二是强化考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东南设计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派驻人员经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三是举一反三。2023年11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地磅房管理制度》《矿区过磅流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四是严肃问责。2023年12月5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②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制度规定,集团综合部组织开展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成立专门盘点小组和制定盘点方案,于2023年10月16日起对集团本部办公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账目核对工作,现已完成盘点工作。经盘点,除房产外,集团本部登记入账的办公固定资产共计776件,其中已提足折旧的办公固定资产 303 件;未提足折旧的办公固定资产473 件。权属企业同步完成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资产清单由各权属企业自行造册登记。
(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够有力
①净资产增长率低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属国有企业年均增长目标
整改情况:结合制定“十四五”战略目标规划,重新确定新一轮企业发展目标,即2022年起净资产、净利润、税收等经营目标,均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制定的经营目标趋于合理。
②资产盘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3年5月份起每月将招租信息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明易网”进行公开招租,并在集团官网及权属企业微信公众号滚动发布资产招租信息,不断提高资产出租率,有效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加大招商力度以及拓展酒店业务等方式,闲置资产9.21万平方米已完成1.89万平方米招租及盘活。二是2023年10月份,对“明品明味街”街区进行改造提升,增设商业分布指示牌、景观升级等,节假日期间进行氛围营造。同时,加大“明夜城”、“明品明味街”招商力度,目前“明夜城”租赁面积为5100平方米,“明品明味街”30个商铺已出租26个。三是根据《市城发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首年租金10万元以下资产通过明易网对外公开招租,有效缩短公开拍租流程及时限,提高招租效率;针对闲置2年以上的资产(地理位置偏远、人流量少、单体面积大的资产,如:南站、碧湖及陈大安置房项目),通过专业招商团队制定盘活计划,积极主动寻找租赁意向客户,进一步提升资产经营效率和效益。
③部分下属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弥补亏损方案》。方案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股东产业链优势,帮助企业扩大业务量。多管齐下,实现降本增效,从降低成本、节约成本、租赁空余车间等多种方式进行降本增效。目前已对外出租空余车间,年租金约80万元;出租厂房屋面,年租金约14万元。同时,联手兄弟单位,积极拓展业务,在产品多样性方面加强探索,积极拓展市政、交通领域业务,目前正在拓展交通领域业务。打破区域限制,积极承揽外地业务,目前已承揽泉州、厦门等区域生产任务,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精神,密切关注有关信息,提前对接有关部门,积极拓展业务。紧抓工程结算,加快资金回笼。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税收、补助等奖励性政策扶持。二是启动并推进建材城三期销售。建材城三期(城发橙公馆)项目已于2023年9月2日启动销售,通过策划开盘、国庆营销等活动,存量资产销售取得较大突破。截止目前累计销售33间(套),其中:店面30间、商住公寓3套,并结合元旦、春节等节日加大销售促销力度,加快房产销售去化。三是稳步提升招商招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商户经营收入,稳定商户经营信心,带动新商户入驻,提升商场出租率,着力打造专业建材家居市场。
3.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责任压得不够实
(8)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①市城发集团党委未按要求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于2021年3月转发了《<三明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并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目前正着手准备新一轮国企改革相关工作,后续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二是2019年以来集团公司以市国资委下达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及集团制定的《年度投资计划》作为企业年度经营计划。三是已重新修订集团“十四五”规划,补充完善安全生产和防范融资风险等内容。四是举一反三,在编制《城发集团三年发展规划方案(2023-2025年)》时,将安全生产、防范融资风险防控等纳入规划目标体系,切实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等纳入企业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②部分党内监督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对《市城发集团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取消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纳入党建检查内容,进一步明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内控综合检查等检查内容,充分发挥集团党群、人事、财务、审计、投资发展等部门职能,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2023年11月已废止城发集团党委原制定的《内部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度。
(9)讲政治重规矩的意识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于2023年11月3日由集团分管领导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约谈,对工程招标过程进行深入核查。经核查,未发现我司相关人员篡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问题,对办文程序不规范的有关人员已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学习。2023年10月25日集团项目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再次学习《三明城发集团公文管理制度》(明城发〔2020〕76号)等公文办理规定,进一步重申办文程序,不断提升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加强内部管理。于2023年10月27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招投标管理专题培训,于11月9日制定印发了《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开展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业务工作。
(10)抓全局谋发展的能力有待加强
①部分下属企业债务风险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3年11月10日下发执行。二是通过转变企业经营策略,不断提高经营质效,有效降低权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三是修订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新增债务风险管控等内容,不断提升债务风险的预警能力,切实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管控。
②2019年以来60个公建项目有29个未按期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整改落实。由集团分管领导牵头对29个未按期完成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目前29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其中:市级重点项目“城市阳台”于2021年10月15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三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项目于2023年7月17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三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于2023年10月16日竣工验收。二是严把进度关。今后将严格按照《三明城发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核定和工期调整审批工作,严把项目进度关。三是建章立制。围绕当前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开展“优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探索与思考”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赴东江滨公园改造提升项目、麒麟山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项目、三明市徐碧“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甲头B、C地块)等民众重点关注的重大民生保障项目一线开展现场调研、座谈,并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三明城发集团工程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城发〔2020〕165号)、《三明城发集团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目标管理实施办法》(明城发〔2020〕163号)、《202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明城发〔2023〕38号)等相关制度、工作目标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下一步将形成《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四是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年初印发《2023年重点项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城发〔2023〕51号),积极发挥城市开发建设主力军和项目建设排头兵作用,推动各在建项目按序时目标有力推进。
(11)抓执行促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集团综合部对2021-2022年督办的187件事项进行复盘,对未按时完成的68项督办件进行持续跟踪督办,建立每半月一督查一反馈一通报机制,截止目前已完成48项,剩余13项主要是涉及项目结算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其中2021年市领导批示及市政府督查室督查的4件督办件,“城市阳台”施工、招商工作已全部完成,明品明味街招商已完成61%,明夜城招商已完成54%,招商工作持续推进中。同时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督办事项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将在年终绩效考核时予以绩效扣分。
(12)抓安全促生产的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集团主要领导共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上述两个项目,东南设计集团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宣贯《东南设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2023年11月6日对东南设计集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同时对《东南设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第一篇第三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修订,并印发实施。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结合各在建项目、各权属企业实际,集团共组织开展综合性系统检查7次,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01条,其中重大隐患2项,均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整改率100%,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及时整改闭环,切实做到实查真改。三是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共计10余场,参与人数约500人;开展安全知识大讲堂、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10余场,参与人数约800余人,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
(13)不作为慢作为
①巡察发现市城发集团长期以来存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久拖未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班推进。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专项推进结算送审工作,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交项目结算资料,形成清单化管理,并作为督办件进行动态催办落实。目前,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艺体楼及附属工程、列东步行桥等5个项目已完成结算,陈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等26个项目由财政委托第三方审核中,三明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等16个项目施工单位正在整理送审材料。二是建章立制。对于新建项目,已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项目结算送审时限及处罚条款,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审核要求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有关材料,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个月内,将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报送至监理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发包人报送结算资料,并约定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0.03%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逾期报送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违约金的上限:工程结算金额的3%。三是严格考核。于2023年3月9日下发了《202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城发〔2023〕38号),根据工程造价(Z)确定项目结算周期,Z≤2亿元(结算周期12个月),2亿元<Z≤3亿元(结算周期18个月),Z>3亿元(结算周期24个月),将送审结算时限要求纳入干部考核要素,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②个别权属企业慵、懒、散、拖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到期未续租面积3.22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招租面积约2.86万平方米,剩余0.36万平方米为古玩一条街,目前正在起诉阶段。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谈话,杜绝在今后开展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2023年11月已完成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及平台测试工作,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营,今后将借助信息化平台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实时对资产招租条件及业态、合同到期情况等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提醒及预警,并同步发送相关信息至客户端。同时通过信息化平台对各小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通过每周工作例会,经常性组织学习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招商工作,确保资产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14)破坏营商环境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物业公司相关责任人积极主动对接,加强与原承租户的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谈话。二是已于2023年5月份完成资产公开招租及后期相关工作对接问题。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合同期限即将到期的资产租金底价进行分段式评估,并严格按规定提前三个月将重新招租等事项告知原承租人,切实保障原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奖惩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品质,切实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树立国企良好形象。
(15)漠视群众诉求
整改情况:一是该承租户目前已退租,涉及的租赁矛盾纠纷已妥善解决。二是增设消防通道的优化方案已经专家论证并报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批同意后组织施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谈话,杜绝在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业主和承租户的满意度。
5.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存在风险漏洞
(16)电梯采购违反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程询价行为。已于2023年10月27日组织开展招投标管理专题培训,11月9日印发了《材料、设备询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询价行为。二是完善招标文件编制流程。对采用综合评估法且使用非标准示范文本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经由相关部门会商后组织开展招标文件的标前评审,并严格执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建〔2023〕18号)。三是严肃问责。已对询价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①原东南建筑设计院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及超支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情况核实。经核实,原东南建筑设计院在工程总承包试点期间,由于仅具有设计资质,按照试点文件规定,施工业务需分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原东南建筑设计院根据其企业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作投标单位确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与资质、业绩符合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企业签订标前协议,共同参与公开招投标,中标后,按照标前协议约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原东南设计院已经从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传统设计院发展成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集团,原有的福建省东南建筑设计院《工程总承包合作投标单位确定办法》已于2020年9月15日废止,不再执行。今后,东南设计集团再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和《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三是严格工程款支付。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预算后审模式。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规划变更调整、特殊地质(溶洞)处理,以及疫情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时间跨度大,影响价格波动,造成预算价格受政策性因素调整较大。经会同各参建单位以及预算编制单位先后六次研究会商,现已完成最新稿预算编制。项目为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所支付的进度款均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并按合同规定的75%比例支付。经与总承包单位初步核对,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符合实际完成工程量,资金总体可控。
②部分项目存在先招标后预算、无预算施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3年10月23日已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更换后的元器件参数进行重新询价,要求造价咨询公司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原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并经五方会商及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增加具有代表性的设备厂家,原则上总数不少于7家,最大限度体现询价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目前已完成询价工作。二是完善制度。由集团项目管理部牵头制定《三明城发集团应急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招标、施工等程序。今后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先预算再招标,待招标完成后再安排施工。三是加强过程把控。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事前做好招标文件编制,事中做好变更程序办理,事后认真核对结算内容,不断提升创优质工程的能力水平。
(18)资产租赁处置随意
整改情况:一是省安二期240平方米店面和244个车位已分别于2023年5月、11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已成交并签订租赁合同。二是明城文体传媒公司已于2023年8月份通过法律手段收回三明影剧院一层左侧夹层,按照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影剧院改造提升项目,已将影剧院一层左侧夹层改为贵宾室,作为影剧院对外宣传、洽谈、承接业务的窗口。三是规范资产经营管理。2023年11月已完成资产信息化平台的搭建及测试,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营,今后将借助信息化平台对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防范风险漏洞。四是加强风险防范。将严肃汲取教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堵塞风险漏洞,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
(19)资源开发合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情况核实。集团审计室对物业合营公司成立至2023年9月期间经营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发现康养城、金澜湾等多处楼盘虽属优质资产,但因权属企业物业管理水平、专业化程度较低,所管辖的住宅小区目前仅城投广场被评为五星住宅小区,离打造物业品牌企业还有差距。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做大做强物业服务品牌,培育市级龙头企业,通过引进国内先进物业品牌企业进行合资经营。二是严肃问责。因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未按《三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定,事前将对外投资事宜向市国资委备案,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管理。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三明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三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集团投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成立集团预算管理委员会,并结合企业实际,着手开展2024年度财务预算初稿编制工作。二是根据《三明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应收帐款管理的通知》(明国资综合〔2023〕5 号)精神,2023年11月24日集团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应收账款清理布置会,督促权属企业开展应收帐款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21)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于 2021年 12 月给予项目负责人政务警告处分,并将此次事件作为国资系统反面典型案例。二是集团党委、权属企业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通过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八小时”之外管理等措施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同时,结合“一季一警示”活动,紧盯年节假期,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反面典型案例的学习,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2023年集团及权属企业已开展警示教育86次,覆盖人数2062人。
(22)业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已督促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9月15日将违规接待费用退回公司账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举一反三,针对以往年度发生的不规范接待行为进行了整改,在接待前提供接待公函及相关依据进行事前审批,事后提供合规手续进行报销。三是组织学习。2023年10月23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及有关业务部经办人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了《三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三明城发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东南设计集团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
(23)违规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针对违规报销费用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组织人员迅速核查,落实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对违规多报销费用已于9月底前分别退回各责任单位账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三明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市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重新修订了《市管干部任职交通保障实施细则》(明物综〔2023〕47号),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市城发集团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今后进一步加强内控综合督查,将“三公经费”列支情况列入检查内容,督促财务部门加强审核把关,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出现违规报销费用情况。
(24)下属企业违规购置公车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流程。已重新修订了《三明城发集团车辆管理制度(修订版)》(明城发〔2023〕145号),进一步规范各权属企业采购行为。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三明市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指导意见》(明国资〔2022〕7号)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员履职行为。三是严肃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注重规范上报请示环节程序,完善相关议事决策记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25)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分别于7月26日、9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落实责任。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要求,已督促所属二级集团党委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1次。三是加强监督。结合市委巡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加强分析研判,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26)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督促责任部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2019年以来累计新开户27个,由于经办部门把关不严,导致其中2个账户实际开户时间早于党委会研究时间。已对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今后将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对需新开户事项均报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再办理。二是落实会前通知制度。已督促党委工作部门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至少提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因故确实不能到会的党委委员则采取书面形式征求意见。2023年以来,除出差、重要会议、重要接待任务等情况,党委委员出席党委会出勤率均为100%。三是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督促二级集团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对拟提交上会研究的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会上党委班子成员逐个对会议议题进行逐项讨论并表决,党委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若赞成票未达到规定票数时,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沟通、交换意见后再行决议。同时,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如实、准确记录与会人员表决情况。
(27)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原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不认真的5人(另1人已退休)重新填报。二是2023年11月制定《市城发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预防、监控、考核机制,定期组织集团各级领导班子、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人员填报部室(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加强对填报情况的审核,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准确性,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制定《市城发集团干部职工廉洁从业规范》,集团本部及各权属企业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弘扬崇廉拒腐良好风尚,构建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
(28)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带头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规范谈话内容。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下级“一把手”工作实际,提出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有效提高主体责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已督促二级集团党委严格落实政治监督谈话要求,切实履行好政治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
(29)员工队伍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于2023年6月修订完善集团《考勤和请休假管理规定》,并指导二级集团参照修订相关制度。二是2023年8月采取企业自查与集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权属企业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个别企业未建立考勤制度,已责令其于2023年9月制定考勤和请休假制度,并印发执行。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因该同志主要工作职责为联系走访各单位和企业,对外沟通、对接、联系业务以及客户资源维护,由于其工作性质需要时常外出,故未参加考勤打卡,但均有在岗工作,已责令其做出书面检讨并于2023年9月起正常考勤打卡;其兼任商会支部书记职务问题,目前该支部待换届,正在协调推进其组织关系转接问题。已指导该企业完成了对外联络业务岗位的规范管理,并对负责日常考勤管理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集团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权属企业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30)履行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8月对权属二级集团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干部选任、员工招聘录用、日常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抓好整改。2023年11月对《市城发集团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强化企业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群、人事、财务、审计、投资发展等部门职能,加强内控综合检查,发挥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修订版)》等制度,对人员招录计划、资格条件等进一步明确,并规范新入职人员体检、协审、签定劳动合同等程序。同时,加强新录用人员的档案审查,确保员工入职即社保关系随转,杜绝员工兼职行为。针对巡察发现的运营专员在其他公司就职问题,已按规范整改到位。并对违规录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加强与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强化实战训练,组织集团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案例剖析、学习讨论等方式增强业务本领,提升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审理工作能力,促进监督执纪能力水平。2023年集团纪委已自办案件2件,6月份党内警告1人、9月份党内严重警告1人。
8.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1)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经排查,有11家权属企业未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目前均已完成党建入章工作。二是动态跟踪管理。结合企业发展情况,督促党务工作部门进一步梳理完善党建入章具体要求,形成通用范本,促进党建入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动态跟踪企业新设立机构或新增加控股企业,确保党建入章工作全覆盖。三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二级集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32)党内组织生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督促所属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到党建联系点上党课不少于1次等制度要求,2023年,党委班子成员已分别到联系点支部、挂钩企业上党课共15场次。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支部“三会一课”调阅制度,对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调阅,形成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开展支部“评星定级”、第二批主题教育,分别于2023年7月、11月对集团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调阅,目前所属18个基层党支部均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10月举办了为期3天的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团、市直党工委等专业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辅导,二级集团党务干部以及18个基层支部班子近70人参加了学习。同时,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加强党员“归口”管理,督促基层党支部积极运用“党员e家”、组织介绍信、党员档案等方式确认党员党组织关系,确定党员党组织关系划转到位后方可开展人选酝酿、讨论等工作。二是强化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督促基层党支部选优配齐纪检委员,进一步健全支部班子,有效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目前,集团所属18个党支部有16个党支部均已设纪检委员。由于个别支部党员数不足7人,仅设一名支部书记,未设纪检委员,下一步将加大干部队伍培养力度,及时将优秀业务骨干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并适时设立支部委员会,配齐配强纪检委员。
(34)发展党员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督促支部对近年发展的5名党员相关材料进行重新梳理核对并修正,对发展党员经办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同时,组织支部委员会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三明市发展党员全流程工作手册》等有关制度规定,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发展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对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全程纪实记录,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结合支部“三会一课”调阅制度以及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指导和培训。2023年10月19日至21日,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专业人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辅导,集团所属支部班子、基层党务干部参加培训;2023年10月25日至27日,组织集团党务干部、2022年新发展党员约20余人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基层党务干部暨新发展党员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35)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严格按照党费缴交标准,对全体党员党费基数进行重新核对,并于2023年11月14日完成党费补缴。同时,进一步规范年初党费核定工作,要求所属支部确保将应纳入基数的项目全部纳入。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等规定要求,通过“复兴壹号”党费缴交系统交纳党费,确保党员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6)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3年10月起,已多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至项目现场与承包方召开整改专题会议,要求承包方配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重新测算。但由于承包方提供的车场数据不完整,导致无法重新测算。二是物业合同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在协议到期前已就到期交接的问题进行对接。在协议到期后,已将项目收回自行管理,并留用了现场工作人员,以确保项目平稳交接、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7)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搞变通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方案已于2023年10月16日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物业管理项目,并修正公司章程。二是剥离物业业务由城发集团物业公司承接,目前正在进行相应工作的交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涉及市城发集团干部职工问题线索5件,截至目前,办结1件,剩余4件正在办理中。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中,组织处理1人。
(一)党纪政务处理情况: 无。
(二)诫勉情况: 无。
(三)组织处理情况
因在兼任控股公司董事长期间,履职不够有力,对矿区生产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地磅位置以及投入设备等工作情况抓督促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已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抓执行促落实力度不够”“不作为慢作为”的整改事项(结算督办件和竣工结算2个问题合并整改)
整改存在问题:针对“未按时完成的20项项目结算督办件”“2019-2022年93个建设项目有47个未竣工结算”问题,因施工单位结算资料准备不齐全,签证、变更手续不完整,以及项目建设涉及子项目结算的责任单位多、材料繁杂,收集耗时较长。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健全督办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动态推动,并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作为督办件进行每周动态跟踪、每月通报进展,全力推进已完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后续新建项目,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进一步明确项目结算送审时限及处罚条款,促使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审核要求及时提交竣工结算有关材料,并将送审结算时限要求纳入集团干部考核要素,未按序时进度推进或进度滞后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等,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外沟通协调。结合巡察整改,认真梳理项目超概情况,针对超概部分项目,及时提请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并协调财政部门明确增量范围和实施的必要性,做好增量部分签证和设计变更手续,推进项目竣工结算尽快审结。
(二)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整改事项
整改存在问题: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物业服务项目外包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已要求承包方提供物业服务相关收入及开支明细等材料,目前材料仍有缺失。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因承包方提供材料不齐全,无法进行重新测算,已暂停结算2023年1月起的物业服务费,待承包方配合完成整改工作后,再行结算物业服务费。二是在项目自行管理后,通过对停车场数据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重新测算,并将重新测算的数据作为与承包方结算的依据之一。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持续推进理论武装。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利用三明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积极营造和培育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
持续推进品牌创建。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夯实优秀党建品牌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六员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166”党建工作机制,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内涵持续深化、外延有效拓展、机制不断健全的党建品牌创建体系,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国企领导干部提出的“20字”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不走样,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凡提四必”要求,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建立健全进退有序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同时,积极推进选人用人制度创新,完善人才引导培养机制,按照用人需求与能力素质匹配原则,特别是针对一些紧缺人才,加大面向市场选聘力度,不断提升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持续推进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推动集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方案》深入实施。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纪律规矩教育,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强对投资、财务、考核分配、选人用人、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资产租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巩固集团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拓展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7992791;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24楼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ct05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