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的三明市贵溪洋片区J-02地块土石方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班组进行公开比选,选定施工班组。
2、 比选方式:最低价中标的评审办法;
3、 建设地点:三明梅列区规划二路旁;
4、 工程建设规模:宗地面积约80428.51平方米,土石方量约160万方(土石方量按第三方测量为准),项目红线内地下室底板垫层底面以上部分的土石方挖运弃,弃土点要自行解决(投标时提交相关资料);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五天开始计;
6、 工程质量要求:标高偏差±10 CM,坡率偏差±1:0.1及满足后续施工要求;
7、 最高控制价:土石方挖运弃包干价30元/立方米;
8、 本工程的税费是按一般纳税人计税,税费为约160万立方×30元/立方米×10%≈480万元;
9、 责任人范围:土石方工程、临时设施及围护、具体以业主明确或依据设计确定施工范围;
10.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项目团队)必须入选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团队《名录库》且按“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团队评选及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办理人员报备的项目团队;
(2)比选申请人必须满足该项目施工中所需要的人、材、机的要求;
(3)近三年来未发生过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4)没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或在劳动局、信访办等单位没有不良记录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5)按规定金额及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6)当进度款不能及时支付时,比选申请人应当有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继续施工的;
(7) 项目团队内(恒顺团队及智能化团队),比选时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其余6个项目团队之间采用联合体形式,比选时也必须有联合体协议书。
(8)比选人认为有其他行为不得作为比选申请人的。
11、比选办法:最低价中标的评审办法。
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比选人应在截标前提交。
(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元 )。
(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使用现金或转账。
(4)比选保证金须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三明市贵溪洋片区J-02地块土石方工程比选保证金(可简写)”。
13、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履约保证金:160万立方×30元/立方×10%=480万元,每下浮1元/立方米报价,履约保证金增加80万元,以此类推(例如投标报价28.5元/立方米,履约保证金=480万元+1.5元/立方米×80万立方米=600万元)。
(2)、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3)、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签订项目承包协议书,并在签订协议书前缴交完成。
(4)、履约保证金支付办法: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由银行转账方式补齐。
(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预验收合格并付清农民工工资后无利息全额还返。
1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 请于 2018年10月22日17时30分前在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获取招标比选文件,每个建设项目招标比选文件300元/份。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10月23日16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16.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598-7992851;18650927002